各学院,有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完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生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附件1),对照《福州大学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要点》(附件2),重点检查实习教学文件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实习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真实性,以及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的整体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2026年10月20日前)
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立行立改。同时准备好《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调阅材料清单》备查(附件3)。
(二)学校检查(2026年10月-11月)
学校专家检查组根据《福州大学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要点》,围绕《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调阅材料清单》,到学院开展实习教学检查。
(三)结果反馈(2026年12月-2027年1月)
1.专家组通过对学院的检查,形成全校实习教学专项检查工作报告,并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简称教评中心)。教评中心对检查结果进行校内通报,并点对点反馈各学院。
2.各学院根据专家组反馈情况,按要求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形成整改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实习是人才培养特别是实践育人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实习教学,对实习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自查,并准备好待查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组到学院开展检查工作,各学院应积极配合,做好师生座谈会的召集与组织,提前将检查所需材料交送至检查地点供专家调阅。其中,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各学院本科生各类实习一览表(附件4)须于9月28日前提交行北西208,电子版发至1150944429@qq.com。
3.学院要注重总结和提炼实习教学中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附件:
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
2.福州大学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要点
3.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调阅材料清单
4.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各学院本科生各类实习一览表
5.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20日
- 附件【附件5: 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福州大学2025—2026学年各学院本科生各类实习一览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要点.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福州大学本科实习教学专项检查调阅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