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估办〔2022〕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文件精神,福州大学申请参加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类)。为全力做好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高质量通过审核评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2022年第6次)、党委常委会会议(2022年第7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福州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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