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估办〔2022〕2号
各审核评估专班小组、各有关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及《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评估办〔202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高效做好迎评工作,确保学校高质量顺利通过审核评估,经研究,学校定期召开审核评估工作推进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核评估各工作专班任务推进
各专班小组应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的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原则上所有工作最后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认真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拟定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工作计划应精准聚焦、简明扼要、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总体上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制订《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推进表(专班)》(附件2),涉及多个负责单位的,由第一位负责单位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协助负责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指标工作任务推进
各二级指标负责单位应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推进表(审核指标)》(附件3)的审核重点、《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具体数量指标状态》(附件4)、《2016-2021年福州大学核心数据一览表》(附件5)、《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来自教育部系统》(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2021年度—来自教育部系统)(附件7)、《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政策分析与工作流程》(附件8),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指标内涵,明确存在问题和短板,拟定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原则上所有工作最后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协助二级指标负责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三、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专班小组负责单位、各审核评估二级指标负责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于4月13日前加入福州大学2022年审核QQ工作群(797457218),并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点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04)。电子稿发送邮箱10556425@qq.com。联系电话:22860935,联系人:蒋麓。
附件:
1.《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2.《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推进表(专班)》
3.《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推进表(审核指标)》
4.《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具体数量指标状态》
5.《2016-2021年福州大学核心数据一览表》
6.《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来自教育部系统》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2021年度—来自教育部系统)
8.《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政策分析与工作流程》
福州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