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评估办〔2022〕3号
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及《福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评估办〔2022〕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各项教学资料的制作与管理,扎实高效做好迎评工作,确保高质量顺利通过审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课程教学资料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春季学期起连续三年半(2019-2020-2学期、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各专业培养方案内的所有课程对应的各项教学资料。已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的专业也在检查范围之内。
二、检查项目与内容
(一)教学大纲
各学院、开课单位应对照《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福大教〔2019〕37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对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教学大纲是否齐全。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已开课和未开课),同一门课程,应根据不同的目标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不得出现有课程无大纲的情况。
2.教学大纲编写质量。教学大纲编写应符合附件1要求,突出基于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具体格式可参考教学大纲样表(附件2)。
3.支撑材料准备。检查范围内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填写。2022版培养方案对应的教学大纲的录入填写应在2022年9月前完成。
(二)授课计划
各学院、开课单位应参考授课计划样表(附件3),对已开出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授课计划是否齐全。每位教师每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应有授课计划,不得出现已开设课程但无授课计划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除外)。
2.授课计划编写质量。授课计划内容应落实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条理清晰、编制规范、格式美观大方、栏目填写完整。
3.支撑材料准备。检查范围内所有课程的授课计划均应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填写。2022-2023学年课程授课计划的录入填写应在开课学期第一周前完成。
(三)教案
1.教案是否齐全。每位教师教授的每门课程均应有相应教案,不得出现有课程无教案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验除外)。
2.教案编写质量。教师应根据所教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教案。教案编写应条理清晰、内容详略得当、教学设计科学合理,能够支撑教学目标,格式美观大方。应注意讲稿或提纲不属于教案,课件不等同于教案。
3.支撑材料准备。各学院、开课单位按教师--专业--课程的顺序保存教案电子文档备查。新开课程的教案应于开课学期第一周前完成。
(四)教材
各学院、开课单位按照《福州大学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办法》(福大教〔2020〕22号,附件4)的有关规定对已开出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教材选用是否符合附件4的要求。各学院、开课单位需按《福州大学教材自查清单明细表》(附件8)填写相关教材信息及自查情况。重点检查内容:(1)所有使用的教材(含正式出版教材、自编讲义、境外教材)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是否正确;(2)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是否已使用“马工程教材”;(3)所使用的教材是否属老旧教材;(4)是否根据教学需要从严选用自编教材(自编材料);(5)所有使用的教材是否已于最新学期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申报。
2.支撑材料准备。各学院、开课单位应按学期收集整理《福州大学教材自查清单明细表》、《福州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汇总表》(本表从2020年9月起要求)及《课程教学和教材使用承诺书》纸质档备查。2022-2023学年的上述材料应于开课学期第一周内完成整理及存档工作。
(五)试卷等课程考核材料
各学院、开课单位对照《福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福大教〔2019〕37号,附件5)的有关规定对开出的所有课程进行全面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试卷等课程考核材料是否齐全、归档完整。每学期已结课的课程都应有课程考核材料,课程考核材料的存档应做到规范、完整。
2.课程考核材料的质量(以试卷为例)。(1)规范性。试卷制作格式规范;课程试卷(论文)、作业、报告等批阅规范;成绩评定准确、公正;材料归档规范齐全。(2)合理性。《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表》填写规范完整;命题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考核内容能支撑课程教学目标及课程毕业要求;课程采取多样化过程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低于总成绩30%。(3)达成度。《福州大学课程考核达成度评价表》填写规范完整;课程情况分析到位,有明确的改进建议并形成持续改进闭环。具体格式可参考《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表》样表(附件6)和《福州大学课程考核达成度评价表》样表(附件7)。其他类型的课程考核材料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3.支撑材料准备。各学院需按附件10格式分学期制作课程考核材料汇总目录。已结课课程的课程考核材料目录汇编应于2022年8月10前完成,2022-2023学年各学期的课程考核材料目录汇编,应于结课后的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
三、检查方式
(一)教师自查
每位教师应根据本通知积极开展相关教学资料的自查工作,查缺补漏,修订完善相关资料,确保每一门课程的相关教学资料完整、规范、符合要求。教务处将于2022年5月3日起开放系统填写授课计划功能,以供教师修改完善。
(二)学院自查
2022年8月10日前,各学院、教学单位应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已结课的所有课程相关教学资料的自查,填写《福州大学**学院1902-2102学期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9)、《福州大学**学院1902-2102学期课程教学资料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0),并形成自查报告(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形成持续改进闭环。
(三)学校抽查
学校将适时抽查。鼓励学院将试卷等课程教学资料电子化存档,方便保存及检查调阅。
附件(链接):
1.《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
2.《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样表
3.《福州大学课程授课计划》样表
4.《福州大学教材选用与供应管理办法》
5.《福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6.《福州大学课程考核合理性评价表》样表
7.《福州大学课程考核达成度评价表》样表
8.《福州大学教材自查清单明细表》
9.《福州大学**学院1902-2102学期课程教学大纲自查情况汇总表》
10.《福州大学**学院1902-2102学期课程教学资料自查情况汇总表》
福州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