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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福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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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要求,在各有关部处的大力支持下,学校统稿形成了《福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征集意见,请各部门特别是提供文字材料的有关部门校对相关文字材料及数据,并注意有关数据原则上应与《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系统自动生成--福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里的相关数据一致。

因时间紧迫,如有修改,请于11月25日下午15:00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少靖,22866860,反馈邮箱:18082636@qq.com)。学校将进一步修改形成最终稿并上报福建省教育厅,同时按要求通过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发布。

附件

1.《福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征求意见稿)》

2.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系统自动生成--福州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福州大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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